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系列政策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2-06-14 10:00:00   【字体:

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处长宗霞主持新闻发布会

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处长 宗霞: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系列政策新闻发布会。这也是云南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二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的安排部署,稳定性提升产业链,推动中小微企业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实现平稳健康发展,近日,云南省印发了《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有关同志,向社会各界和媒体界的朋友们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厅长寇杰先生;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李媛女士;

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秀文先生;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石丽康先生;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于泳先生;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经纬先生。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有驻滇新闻单位、云南省内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两项议程,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厅长寇杰先生发布新闻。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厅长寇杰发布新闻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厅长 寇杰: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首先,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全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面,我就刚出台的《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从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政策落实三个方面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出台背景

“十三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们会同各地各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省中小微企业保持健康平稳发展,企业户数从2015年的39.5万户增加到2021年的79.13万户,年均增长12.3%。截至今年5月底,达到82.37万户,同比增长11.36%,占全部企业(90.70万户)的90.8%。

今年以来,受外部形势和新一轮疫情冲击等因素叠加影响,国内外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企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明显增多。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的安排部署,深入落实李克强总理考察云南以及在云南主持召开的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座谈会精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针对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成本增高、订单减少、资金紧张、人流物流不畅、难以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在充分调研、征求部门意见和多次会议专题研究的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于5月31日印发了《工作方案》,创新推出“十大专项行动”和“五个加力政策举措”组合拳,着力推动中小微企业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明确主要做好“10+5”重点工作:

所谓“10”,就是“十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总体提出开展“十大专项行动”的要求,省民营办迅速落实,于6月8日印发了《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由发改、财政、人社、税务、人行等多部门协同,提出了一系列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措施。

一是财政惠企专项行动。由省财政厅牵头,在年初安排5亿元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增加安排5亿元,并统筹财力加大对文旅、农业、商贸服务等特困行业的支持力度。

二是减税降费专项行动。由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牵头,突出抓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减免缓缴中小微企业部分税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

三是融资便利专项行动。由人行昆明中心支行、省银保监局、省财政厅3部门牵头,聚焦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点、痛点,着力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和实效,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持续较快增长,信用贷款比重持续提升,首贷户数不断增加,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在确保信贷投放增量扩面的同时,力争总体实现2022年银行业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2021年有所下降。省财政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并降低担保费。

四是稳岗就业专项行动。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继续实施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按规定给予中小微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和就业见习补贴。

五是保通保畅专项行动。由省交通厅牵头,聚焦过度管控、末端配送不畅等重点问题,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区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和人员闭环管理制度;大力推广货车司机免费核酸和抗原检测;对重点企业采取优先运力支持、优先发放通行证、优先检测、优先安排装卸、优先配送等服务,力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六是清欠活企专项行动。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集中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无分歧欠款原则上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困难的要尽快明确还款计划,加大对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的惩戒力度。

七是创新创业专项行动。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省级创新创业平台全覆盖行动,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孵化载体建设,开展创新创业之星、青年创业省长奖、云岭工匠等选拔活动。持续统筹全省创新创业资源,推动资源共享,加强资源集聚,形成推动创新创业强大合力。

八是企业培优专项行动。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提升,聚焦政策惠企、服务助企、环境活企,分层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今年要培育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1000户、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0户以上、力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60户以上。

九是复工复产专项行动。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通过建立重点企业联络员制度、保障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大服务业困难行业帮扶力度等举措,加快推进困难行业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确保“能复则复、能复快复”。

十是融通发展专项行动。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人行昆明中心支行3部门牵头,引导大企业通过生态构建、基地培育、内部孵化、赋能带动、数据连通等方式打造一批大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通发展典型模式,推动形成协同、高效、融合、顺畅地融通发展生态,有力支撑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固链强链。

所谓“5”,就是“五个加力政策举措”。

一是加力房租减免。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租金减免6个月。

二是加力税收优惠政策。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纳税人自愿申请基础上,确保在今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三是加力融资服务。对重点纾困企业及其融资需求实施清单制管理,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使用,对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四是加力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支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

五是加力困难行业帮扶。将餐饮、零售企业员工纳入免费核酸检测人群。省财政统筹对各州(市)按标准支持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定期核酸检测费用给予补助。除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外,还对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社保缓交政策,养老保险费缓交期限阶段性延长至2022年底。

三、下一步推动政策落实的主要考虑

为保障这些措施尽快落地见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着手建立四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日常调度、通报和政策落实机制,每月至少调度3次,督促指导“十大专项行动”开展。二是建立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交办、承办、督办和销号“三办一销号”制度。三是建立健全统计监测和效果评估制度。加强数据分析,强化监测预警;做好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和中小微企业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评议;适时开展督查,对政策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问责。四是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中小)企业制度,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各位媒体的朋友,中小微企业好,经济才会好!

中小微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容置疑、无可替代。作为全省中小微企业的综合服务部门,我们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携手相关部门,坚决落实好这一揽子精准帮扶措施,以真抓实干的作风、“真金白银”的政策,提振企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帮助中小微企业轻装上阵,平稳健康渡过难关。

谢谢大家!

宗霞:

谢谢寇厅长的发布。下面请记者朋友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

我想了解一下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中有哪些能够真正帮助到中小微企业来纾困呢?谢谢。

宗霞: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于泳先生今天来到发布会现场,这个问题有请他回答。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于泳答记者问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于泳: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

今年,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地作出了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其中,中小微企业是受益最大的群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策落地,将“减税降费专项行动”纳入到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十大专项行动”中,确保了减税降费政策在云南的落地见效。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的2022年其中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具体税收政策内容主要包括退、减、免、缓四个方面,是针对中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组合拳”。

退税政策。主要是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进一步扩围。今年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6个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于6月底前一次性退还中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近期,国务院出台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留抵退税政策范围扩大到“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最新数据显示,4月1日-6月9日,已有557亿元退税款退到纳税人账上,再加上一季度继续实施此前出台的留抵退税老政策25亿元,已累计有582亿元退税款退到纳税人账户。从企业类型看,微型、小型、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集中退还基本完成,小微企业依然是受益主体。已获得退税的纳税人中,小微企业占比95.6%,共计退税372亿元,占比66.9%。退税资金已经直达中小微企业,切实为企业“输血”“活血”,解决了资金周转压力。

减税政策。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个人所得税和“六税两费”等支持方面。一是企业所得税减税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即小型微利企业这部分应纳税所得额的实际税负由10%降至5%;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实施加计扣除政策,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至100%;对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按照一定比例可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是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2022年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 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三是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征范围并延长期限。“六税两费”包括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云南减征幅度按国家授权范围50%顶格执行;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大至全部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24年12月31日。上述政策是对小微企业扶持的再加力,将有力支持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持续发展。

免税政策。一是对小规模纳税人,实施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二是促进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租税收政策。针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含单位和个人),2022年免租期间免征相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以减租方式减免租金的可换算成免租期,实施相应的减征。

缓税政策。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的政策。延缓缴纳税费的范围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第一,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按照去年政策已经延缓缴纳的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第二,延缓缴纳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的期限为6个月。截至6月9日,继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政策累计缓缴税费35亿元。该项政策相当于国家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将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更好地发挥税收服务宏观调控作用,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下一步,全省税务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部署要求,进一步扛牢压实责任,抓实开展各项税收政策落实工作,全力以赴推动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最大力度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最大限度释放税收政策红利。

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人民日报记者:

请问云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搭建情况,以及今后将采取哪些培育措施?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有请寇杰厅长作回答。

寇杰:

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各相关部门一道,聚焦工业“四基”、制造强国十大重点产业、“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结合我省产业特色,挖掘、培育一批优质企业。截至目前,全省构建了以1000户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为基座、307户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骨干、52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尖端的中小企业“金字塔”体系。

今年,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八项培育措施:

一是新增一批优质企业。参照国家筛选标准完善我省实施细则,聚焦重点领域新增培育一批优质企业,争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60户以上。

二是组织一对一融资对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政银企保”对接机制,开设金融服务专栏,为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确定结对银行,量体裁衣定制金融服务。

三是拓宽一系列融资渠道。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深交所、上交所和北交所上市融资,在新三板和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债券融资,完善增信机制,扩大债券融资规模。

四是推进一批创新服务。围绕重点产业链,构建龙头企业、上下游“专精特新”企业、相关行业协会、行业专家在内的创新联盟,推动产业链创新发展。

五是提升一批企业数字化水平。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培育推广一批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求的数字化平台、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满足企业数字化需求。

六是开展一揽子人才培育。梳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需求,特别是核心技术研发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等方面的需求,搭建高层次人才供给通道。探索建立专家志愿服务团队或服务工作站,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专家辅导服务。

七是推动一批企业开拓市场。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展会,帮助企业寻找商机,拓宽视野和市场空间。

八是开展一整套助企服务活动。组织开展“三进”市场主体,推动政策解读进企业、跟踪帮扶服务进企业、政策落实兑现进企业。组织全省公共服务机构选派“助企服务员”,本年度对全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地走访,为每家企业至少解决1项困难。

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中国日报记者:

在此次实施的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十大专项行动中,提出要开展创新创业专项行动,请问开展的目的是什么?如何开展?谢谢。

宗霞:

今天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李媛女士来到发布会现场,这个问题有请她作简要回答。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李媛答记者问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李媛: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就刚才的提问,我简要做一下介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创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要“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李克强总理明确指出,“要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好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大激发市场活力,促发展、扩就业、惠民生”。“双创”催生了量大面广的市场主体,其中大部分是中小微企业。省委、省政府将“双创”作为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的重要部分加以推进。因此,开展创新创业专项行动,是提升我省创业创新活力,增强我省经济竞争力创新力,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的应有之义。

我们将从6个方面开展创新创业专项行动。一是开展创新创业平台全覆盖行动。培育创建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平台,实现对全省州(市)政府所在地、经济大县全覆盖,对本科院校全覆盖,对省级重点园区全覆盖,对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妇女等重点群体全覆盖。二是开展存量创新创业平台提质行动。完善“达到条件就认、条件不行就退、成效突出就奖”的创新孵化载体常态化准入退出及奖励机制,选拔优秀创新创业平台给予奖励,对成功孵化或引进优质企业的孵化载体给予相应奖补。三是支持重点群体创新创业。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系列“贷免扶补”相关政策,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支持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返乡人员等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创业就业。四是开展创新创业个人典型示范行动。开展创新创业之星、云岭工匠等选拔活动,选树创新创业典型,推广创新创业经验,增强典型示范作用。五是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培训行动。加强“双创”孵化载体建设运营管理人员培养,针对创新创业重点群体,及时讲授创业知识,提升创业理论,拓展创业思路,增强创业信心,明确创业目标。六是推动联合办赛联合办会。依托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凝聚各创新创业活动赛事相关主管部门共识,统筹全省创新创业资源,联合举办各大创新创业活动赛事,推动资源共享,加强资源集聚,形成合力。

谢谢!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我们注意到,近年来,失业保险的稳岗返还政策让许多企业都得到了实惠。请问这次出台的稳岗返还政策有哪些新的调整?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到这些政策?企业要如何享受这样的政策呢?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石丽康先生作简要回复。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石丽康答记者问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石丽康:

感谢您的提问。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内容,具有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在稳就业、保民生大局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是预防失业稳就业的重要举措,是对企业承担了稳定就业岗位社会责任的一种激励。今年4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一系列阶段性、组合式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措施。全省也及时出台具体措施,为稳就业工作注入“强心剂”,极大提振了我们稳就业保就业的信心决心。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要求,持续“扩范围、降门槛、简流程”,结合云南省经济发展和就业形势变化,努力让政策跑在受困企业的前面,不断拓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稳就业的政策效应,助力企业爬坡过坎,推动政策早发力,效果早显现,通过稳市场主体,达到稳就业的目的。今年云南省提早部署,已经完成了首轮发放,超过4.62亿元的稳岗资金已经直达企业,惠及3.62万户企业,惠及职工105.3万人。

此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主要体现了四个特点:一是受益范围能扩则扩,受益主体从企业扩大到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6类市场主体;二是返还标准能高就高,对参保大型企业由返还标准30%提高到最高返还标准50%执行;参保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由60%提高到最高返还标准90%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也按照中小微企业标准实施;三是政策门槛能降则降,将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的控制目标,对30人以下的企业进一步放宽到不高于参保职工人数的20%;四是审核发放能简则简,经办上全面实施“免申即享”,主动升级经办服务,积极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资金、服务找企业”,企业由“跑腿申请”到“网上申请”,到“无需申请”。做到稳岗返还资金没有中间环节,直达企业。同时进一步畅通资金返还渠道,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通过与税务联动,将资金直接返还到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云南省从2015年开始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期间多次调整优化,政策实施7年多来,总共向15.63万户次的企业发放了40.69亿元的稳岗资金,对冲了企业的用工成本,缓解了经营压力,稳定了职工队伍,得到了企业的普遍好评,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也增加了企业发展的信心,受益企业还积极主动稳岗扩岗,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逐年增加。

此外,为进一步加大稳岗促就业工作力度,助力企业挺过难关、留住岗位。除了刚才介绍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以外,人社部门还推出了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以及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措施,组成了“降、缓、返、补、扩”五个方面稳岗促就业政策组合拳。

“降”:就是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2022年1至5月,为参保单位和个人减轻约9.95亿元的缴费负担。

“缓”:就是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一是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将三项社保费缓缴政策从5个特困行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扩大到农副食品加工、纺织、医药制造等17个行业,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扩围行业所属的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二是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三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返”:就是刚才介绍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补”:就是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和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奖补等。这里我重点介绍一下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和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是新政策,主要目的是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对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的地区(以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为准),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大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实际参保缴费职工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同一企业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条件,可以同时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社会保险补贴是指: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扩”:就是一次性扩岗补助,也是新政策。是针对今年以来,受疫情频发影响,部分地区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遇到暂时性困难,稳岗留工压力明显加大的实际,为了助力他们挺过难关、留住岗位,出台实施的一项应急性、阶段性的纾困帮扶政策举措。即: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年底。

下一步,人社部门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协同推进,分类指导,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力,让企业和劳动者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谢谢。

云南网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网记者:

受到疫情的影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受到比较大的冲击,请问在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方面,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有哪些具体的政策举措?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有请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副行长经纬先生回答。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经纬答记者问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经纬:

谢谢您的提问。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平稳发展,是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重要任务,是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重要体现。今年以来,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云南省出台的相关政策,积极作为、精准施策,制定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25条措施,开展金融惠企利民纾困“十项行动”,实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4月末,全省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万亿元,同比增长11%,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877.9亿元,同比增长26.9%,分别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2个、17.1个百分点;中小微企业贷款户数5.7万户,同比增长18.4%;1-4月,全省中小微型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83%,较去年同期下降11BP,处于历史较低水平。总体上看,全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已经得到极大解决,过去我们常说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其中,融资贵已经不是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问题。全省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扩面、降价”态势持续稳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成效进一步显现。

当前,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的安排部署和省政府一揽子政策措施已经出台,我们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人民银行总行工作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金融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是加大稳信贷的力度。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的双重功能,综合运用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为银行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提供合理充裕的流动性支持。实施常态化、多层次、多维度的信贷稳增长工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1至4月,全省累计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79亿元,为去年同期的6.8倍;累计办理再贴现195亿元,为去年同期的4.2倍。

二是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实施力度。按照政策安排,对符合要求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的余额增量提供激励资金,直接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扩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一季度,全省发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激励资金7655万元,撬动新增普惠小微贷款76.6亿元。从二季度起,激励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进一步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三是持续推动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继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政策红利,引导金融机构将LPR下行的效果传导至实体经济,带动企业贷款利率的稳中有降。同时,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减免企业支付手续费等安排,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1-4月,累计减让各类支付手续费2.25亿元,惠及市场主体95.34万户。

四是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的精准支持。针对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人群,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首贷、信用贷投放力度,通过提供中长期贷款、降低利率、展期或续贷等方式助企纾困。特别是针对交通运输、文化旅游、住宿餐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我们已经联合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部门制定了针对性措施清单,推进金融政策加快落地。4月末,全省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文化娱乐业贷款余额8620.8亿元,同比增长19.7%,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9.9个百分点。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等自主协商,对今年年底前到期的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五是继续推动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产品方面,针对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有效满足中小微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比如:建设银行积极发挥金融科技优势,推广“一部手机云企贷”,实现小微企业“一分钟”获贷、“一站式”服务和“一价式”收费。又如:近期,多地结合留抵退税政策创新推出“留抵快贷”,将留抵退税作为市场主体增信措施,为小微企业发展注入新活力。金融服务方面,通过常态化举办融资对接、实施“进银行、访企业”活动、在部分地区探索建立首贷服务中心等,拓宽企业知晓和运用金融政策渠道,提升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便捷性。比如,红河、玉溪、昭通等地已建立“首贷中心”,优化对企业首次获得贷款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又如:近期,富滇银行聚焦中小微企业营商环境,实施“三千计划”,推动实现中小微企业信贷规模、减费让利、新增授信“3个3000”目标。

六是推动加快构建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在全省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以“3+5+1”格局疏通政策传导渠道,明确制定尽职免责清单、特色产品清单、金融让利措施“三张清单”,资源分配、转移定价、不良容忍度、绩效考核、团队建设“五个专项安排”,以及科技赋能金融服务案例库,加快构建“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切实将金融支持政策转化为市场主体可享受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下一步,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人民银行总行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高效落实好各项惠企政策,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与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

谢谢!

云南经济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经济日报记者:

请问财政部门在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方面将采取哪些重点举措?谢谢。

宗霞:

今天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秀文先生来到了现场,我们请他作简要回复。

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秀文答记者问

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秀文:

谢谢记者对财政工作的关注。中小微企业是市场经济的“活水之源”、创新主体、就业主渠道,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作用重要而关键。省财政厅历来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从完善财税政策、优化资金投向、营造营商环境等方面,全力推动中小微企业转型提质发展。今年以来,为全力帮扶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省财政厅全面顶格、精准高效落实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政策措施,财税减负纾困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财政资金投入大幅度增加。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稳定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省财政厅千方百计统筹盘活财政资源,拿出真金白银,细化实化举措,实施财政惠企专项行动,会同省级部门实施减税降费专项行动、融资便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出台,资金已经筹措到位,将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特困中小微企业,会同主管部门采取精准滴灌措施,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发挥优势增强竞争力。

一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功能,实施财政惠企专项行动,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2021年,省级财政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统筹用好省级资金,投入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达35.3亿元,面对今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中小微企业困难加剧的局面,省财政厅采取更大力度惠企措施,省级增加投入和引导激励并重,调动州(市)、县(市、区)和中小微企业两个积极性,帮助中小微企业渡难关、解难题。引导农业、工业、文旅、商贸、科技、金融等领域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特别是向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但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倾斜,全力支持稳住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在年初预算安排5亿元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再统筹财力增加安排5亿元,聚焦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引导各州(市)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将2022年省级财政惠企资金纳入省级扩围参照直达资金范围,建立直达基层快速惠企机制,促进政策效应及早发挥。

二是全面顶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实施减税降费专项行动,为中小微企业降本减负。打好“减税降费+”组合拳,落实好小微企业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13个行业一次性退还增值税存量留抵退税、按月退还增量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好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减按50%征收,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的政策,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至受疫情影响的特困行业。我省社保基金目前安全平稳运行,为落实上述社保降费率和缓缴政策、再次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提供了坚实保障。截至目前,财政部下达我省的第一批、第二批支持基层落实留抵退税和重点民生政策补助专项资金 318亿元已第一时间下达市县基层,第三批补助资金69亿元待财政部批准分配方案后下达。省级财政将统筹安排50亿元左右,加大对州(市)县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支持力度,对4月起新增执行的留抵退税政策,需各州(市)、县(市、区)负担的退税资金给予全额兜底补助;对4月以前原政策的留抵退税,在中央补助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各地补助比例,总体补助比例达到80%以上,为留抵退税政策实施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今年以来,全省共办理留抵退税超55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接近3.5万户。

三是强化财政金融协同发力,实施融资便利专项行动,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分险。统筹资金加大融资担保补贴力度,聚焦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的功能,撬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贷款发放力度。从2022年6月1日起引导省融资担保公司、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贷款担保实行“零费率”;支持引导其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并降低担保费,省级财政按降费的50%予以补贴。

四是强化便利可及感受度,坚持一视同仁和阳光透明,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务实开展“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增强政策宣传和政策兑现的感知度和快捷性,所有财税政策和资金直达主体、快速直达做到应享快享、公开透明。省财政厅继续实施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在门户网站和“阳光云财一网通”服务平台上推出“中小微企业财会服务平台”,宣传中小微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政策,提供咨询服务,优化提升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营商环境,助力中小微企业提质增效健康发展。

谢谢!

中国商报记者现场提问

中国商报记者:

请问如何推进融通发展专项行动?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请寇杰厅长作回复。

寇杰:

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是通过大企业引领带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近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联合省科技厅、人行昆明中心支行等12个部门,坚持部门联动、上下推动、市场带动,引导大企业释放活力,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潜力,共同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企业竞争力。

具体来说,将实施“五个一批”工作措施:

一是推动组建一批创新联合体。推动大企业、中小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等组建一批大中小企业融通、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联合体。推动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成果库、需求库向中小企业免费开放,完善科技成果供需双向对接机制,促进政府支持的科技项目研发成果向中小企业转移转化。引导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合作,共同完善产业链布局。

二是形成推广一批产业链融通发展模式。按照产业链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对接,同等条件下,为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提供核心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优先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三是鼓励大企业打造一批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数字化服务平台。推动开发一批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小快轻准”低成本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解决方案和场景。鼓励大中小企业、商业综合体等探索和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融通发展的新模式。

四是典型示范一批供应链金融解决模式。鼓励产业链核心企业为上下游中小企业确权,延伸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至上下游配套企业。我厅将选择1-2家具有普遍代表性的物流企业先行试点“运费贷”,成功后再选择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企业进行业务推广。

五是培育一批企业融通人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依托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培养一批创新企业家、先进制造技术人才和先进基础工艺人才。探索建立大企业、科研院所、公共服务机构技术型专家人才到中小企业兼职指导和“助企服务员”机制。组织省内企业家参加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主题班等,帮助省内企业家拓展融通发展视野,深化融通发展思维,提升融通对接能力。

近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省科技厅、国资委、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征集大企业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接需求,并适时开展大企业携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接活动。

谢谢!

宗霞:

各位记者朋友,中小微企业是就业的“顶梁柱”、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中小微企业稳则经济稳,保中小微企业就是保稳定、保发展,是缓解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举措,也是稳住云南经济大盘的重要抓手,更是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现实需要。刚才,寇杰厅长发布了实施“十大专项行动”和五个方面的加力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的发布将全链条为企业纾困,力争全方位稳住我省经济大盘,保证我省经济社会的稳定运行。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贵在精准,重在实效。今天的发布会内容全面、信息量大、新闻点也很多,希望在座的各位记者朋友抓住重点、突出特点、报道亮点,宣传好、解读好今天的各项政策措施。持续关注我省中小微企业纾困工作,宣传好、报道好,也监督好中小微企业纾困“十大行动”实施方案落地落细,为云南省稳定经济大盘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