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省政府文件
【字体:
来源: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办公厅

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

云政发〔2016〕111号

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关于稳增长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建立健全省、州市、县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交办催办督办查办等制度,有关部门要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用地、林地、环保、规划、选址等困难和问题,形成项目推进全程服务机制;省人民政府对各州、市人民政府和8个重点行业主管部门投资目标任务实施年度目标责任管理;省财政新增筹措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亿元,确保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实行省、州市联动,聚集要素保障,全力推进全省20个具有支撑性、关键性、标志性的重点项目;全省各级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加大财源培育力度,确保实现财政收入增长4%的目标。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发展改革、财政部门2017年3月底前拨付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全省各部门预算内专项资金须于2017年6月底前下达60%以上、9月底前下达80%以上、11月底前全部下达到位。凡未按照时限达到进度的,财政部门将未达到比例部分收回同级财政。2017年第3季度对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完成不好的项目资金一律收回,用于奖励投资完成情况好而又缺资金的地区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水利厅、地税局,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投入

  省财政筹措3亿元资金支持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和各地推进进度,采取州市初评申报、省级专家评审、有关部门严格审查的方式,分别按照城市地下综合管廊50万元/公里、海绵城市80万元/平方公里,新建城市公共厕所10万元/座、改建提升城市公共厕所4万元/座的标准给予省级补助。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设立省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统筹安排成熟项目进入基金盘子,鼓励引导各地进一步加大与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力度,通过申报专项建设基金、政府购买服务、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形式争取长期、大额优质政策性金融资源,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资源的撬动作用,有效拉动投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旅游发展委,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2017年3月底前,各地要建立民间投资示范项目储备库。进一步开放油气、配售电、民用机场、基础电信运营、国防科技等行业,交通、水利、环境保护、市政等基础设施领域,坚持存量让利、增量放开,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全面落实民间资本准入平等待遇,任何部门不得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从2017年起,政府推进的重点事项和重大建设任务,原则上不得新设国有企业或指定现有国有企业进行投资建设,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实行公平竞争;国有资本一般不再以独资增量的方式进入完全竞争领域;在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股权占比不得超过40%,在公益性和准公益性领域,国有企业股权占比不能100%,必须按照不同项目的收益情况,确定民间资本的比例,鼓励民间资本以股权方式参与项目建设运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规范董事会建设、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等“六项改革试点”,确保2017年取得明显突破。省、州市属各国有企业2017年3月底前成立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5月底前出台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意见和州市属国有企业“一企一策”改革方案。(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资委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水利厅,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充分发挥省重点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省重点项目投资基金带动作用

  发挥好省重点项目投资基金撬动银行信贷和社会资本作用,以市场化运作方式,2017年确保1000亿元投资基金规模投入重点项目资本金。积极做好与国家有关部委的对接,争取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国家产业发展基金在滇设立子基金或投资我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加快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旅游文化产业、信息产业、现代物流产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新材料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食品和消费品制造业等重点产业基金的组建步伐,按照分期募集的方式,2017年总规模不少于200亿元,2017年3月底前组建完成并开始运营。2017年底前组织力量对基金运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农业厅、商务厅、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五、加快重点产业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关于推进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云政发〔2016〕90号),建立8大重点产业主抓部门、州市、园区联动协同推进机制,明确州市、园区抓产业发展的主体责任。各州、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全产业链思路,建立项目库,发布工程包,推进全产业链招商和集聚招商,省直有关部门要做好协调指导。2017年6月底前,建立抓重点产业发展的考核机制,年度考核主抓部门、州市、园区新上产业项目、新增投资计划、新增产能效益和招商引资等目标任务。建立招商引资考核机制,每月通报1次各州、市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动态。加大招商引资奖励力度,从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用于市场化招商、产业招商项目,并对代理招商、中介招商、委托招商等模式的落地项目,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给予奖励。大力引进世界500强企业,鼓励世界500强企业来滇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对在我省新设投资项目且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美元的世界500强企业,各州、市视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农业厅、商务厅、旅游发展委、招商合作局,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六、加快特色城镇建设

  出台加快特色小城镇发展的指导意见,“十三五”期间培育打造200个省级特色小城镇,将部分打造成为精品,形成示范。从2017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特色小城镇以奖代补经费,用于推进特色小城镇健康发展的前期工作,每年从省级重点项目投资基金中安排300亿元,支持特色小城镇建设。省级单列安排下达特色小城镇建设用地10000亩。加大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特色小城镇发展力度。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特色小城镇建设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全力推进曲靖市、红河州、楚雄市、大理市、瑞丽市、腾冲市、隆阳区板桥镇和剑川县沙溪镇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支持瑞丽、河口、磨憨等边境口岸特色城镇健康发展。(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牵头;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七、扎实推进“三大战役”

  出台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协调服务机制,开展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设立云南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项行动,实施小微企业成长陪伴、中小企业管理能力提升等工程。召开全省县域经济推进会议,观摩典型,兑现2016年考评结果;出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支持10个县、市做强做大,继续抓好20个县、市、区转型发展试点工作。对列入扶持的重点县、市和转型试点县、市、区,“十三五”期间新入园企业实现的地方税收全部留给县、市、区,后5年减按50%留给县、市、区。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项目前期补助等方式,支持县域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园区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园区土地出让底价可按照不低于所在地《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原则上一个工业园区统一由政府出资作一个规划环评,凡入驻企业属国家鼓励内的产业项目无须再作环评;一律取消涉及园区的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园区企业职工“五险一金”交费比例;完善“两个十万元”微型企业支持政策,省财政安排4.5亿元,对园区的企业员工就业培训及提供的实际就业岗位给予补贴;建立激励机制,对入驻园区的企业管理层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出台支持农业产业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重大项目向园区倾斜,设立省级产业融合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提高主要农产品加工转换率,实现高标准农田改造、水利基础设施、农产品加工、农业龙头企业聚集发展、集约发展。(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水利厅、地税局牵头;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八、加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力度

  省财政安排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资金1.25亿元,对新建投产并于当年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奖励30万元,其中安排700万元用于组织企业达规培训,以及对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绩突出的部门及州、市给予一次性奖励。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牵头;省统计局、地税局,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九、降低企业用电、物流成本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系列文件降成本措施。严格执行国家输配电价政策,鼓励有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自主协商确定用电价格。单独核定保山、文山输配电价;指导7个电价体系相对独立的州、市,合理制定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促进中小水电就近消纳。完善丰枯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公共照明和旅游景观亮化工程用电优惠政策;完善大工业用电两部制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电网企业同步开展用电优化服务,降低基本电费支出;按照“受益者负担”原则研究制定火电机组备用容量保障机制。完善电力交易机制,丰富市场化交易品种,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要求的工业企业全电量和符合条件的一般工商业用电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积极鼓励组建售电公司帮助小企业、园区分散企业特别是新材料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合理降低用电价格,省内电力用户市场化交易电量超过550亿千瓦时。对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议价政策规定的运输产品,由昆明铁路局和有关企业协商,采取议价方式给予铁路运价优惠。将全省现行成品油5个销售价区归并减少到不超过3个,进一步减轻边远地区用油负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物价局、能源局,昆明铁路局、云南电网公司牵头;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十、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除商住用地以外,其余用地一律免缴;商住用地除缴纳省级部分外,其余部分由州、市自行决定收缴。下达各州、市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可在州、市或州、市间统筹调配使用。鼓励各类产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年租金按照出让地价评估后折算到1年期价格确定。推行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制,出让价格按照相应出让年限评估确定。对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可分期缴纳。对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土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继续采取动工、置换、收回等有力方式,大力处置2016年专项行动清理的闲置土地,收回的闲置土地优先用于民生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报件资料齐备的2017年新开工项目和2016年及以前项目用地,属于省级或国务院审批权限的,各州、市人民政府及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审查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一、继续实施社保优惠政策

  对符合产业导向、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允许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省级参保单位执行下调至0.2%的生育保险费率。对中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与小微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2020年底前,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企业,每年可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主要用于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和转岗安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十二、积极推进减税降费

  认真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减税政策,严禁征收过头税,对国家明确的区间减税降费政策,力争执行上限优惠政策。继续落实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煤炭资源税税率按照5.5%执行,对完成煤炭转型升级任务的企业按照实际征收额的60%给予奖励。2017年对省级政府制定项目标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央政府制定项目省级政府制定标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除生态补偿环境治理类收费外收费标准降低30%执行;对中小微企业一律免收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易地搬迁项目一律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组织开展涉企收费对农村居民按照规定标准建设住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乡村道路、学校、卫生院等社会公益项目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省财政厅、物价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林业厅、地税局,省国税局,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十三、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省财政安排工业转型升级和培育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有市场、提高供给质量、促进传统优势产业的产品升级、工艺装备提升、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技术改造项目,以及促进生物产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项目,给予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制定出台开展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和工业技改项目评估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的思路、目标和措施。积极探索引进第三方技改服务公司机制,为企业技术改造提供专业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建立工业技改专项基金,重点支持1000户企业技术改造。省级2016年确定重点支持的重大技改项目